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按照我市“12+4”产业发展布局,围绕做好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根据《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合我市产业支持重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行业优势企业,具有技术人才优势和较好发展前景的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均可申报组建。
二、申报条件
(一)中心的主体单位为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收支稳定、能够保障中心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建立起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具有一批稳定、专业开展技术研发及服务的专业研究人员和团队。
(三)研发场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元。
(四)拥有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及专职的技术研发与管理人员队伍。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
根据省、市营商局一网通办工作精神,今年的申报工作在鞍山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但是初审和复审工作在鞍山科技服务网进行。所以此次申报企业需要同时在两个网站完成注册,一是鞍山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首页完成注册:进入网站---注册---法人用户--企业认证--完成注册;二是鞍山科技服务网(www.askjfw.com)完成单位注册后联系管理员(于芳:13941285331)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
已在两个网站上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次注册。
(二)网上填报
已经注册过的企业,登录鞍山政务服务网,选择鞍山市科技局业务栏“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填报网上申报书,并上传申报单位真实性声明(签字盖章)、知识产权等相关资质和能力证明材料、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等。
(三)主管部门初审及推荐
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初审,初审网址为:鞍山科技服务网(/admin/),初审通过的需要在网上操作“初审通过”,并出具纸质推荐文件和推荐名单,中省市直单位可直接推荐申报。
四、复审
市科技局会同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对初审通过的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复审和现场考察。
五、申报及初审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0日,各主管部门网上初审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 鞍山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
聂广明 5681260 13941230479
秦玉春 5218915 13050019409
鞍山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科
5225702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