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鞍科办〔2023〕20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 中心申报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 破三年行动,根据《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 合我市产业支持重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行业优势企业,具有 技术人才优势和较好发展前景的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均可申报组建。
二、 申报条件
(一)中心的主体单位为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收支稳定、能够保障中心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 明专利或专有技术(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 建立起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具有一批稳定、专业开展技术研发及服务的专业研究人员和团队。
(三)研发场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元。
(四)拥有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及专职的技术研发与管理人员队伍。
三、 申报程序
结合省、市营商局一网通办工作精神及我市工作实际,今年的申报需要企业在鞍山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 和鞍山科技服务网
() 上同时填报。
(一)鞍山政务服务网
企业在鞍山政务服务网上(http://spj.anshan.gov.cn/) 完成注册:进入网站首页---注册---法人用户--企业认证-- 完成注册。已在该网站上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次注册。已经注 册过的企业,登录鞍山政务服务网,可搜索“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业务,点击进入后,选择“申报”,下载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技术中心申报书》 ( 附 件 1 ) , 填 报 完上传即可。
(二)鞍山科技服务网
企业在鞍山科技服务网上完成注册和单位信息审核(注册 完联系13941245331,进行单位信息审核),已在该网站上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次注册。已经注册过的企业,登录鞍山科技服务网 (), 选择“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点击在线填报申报书,同时上传申报单位真实 性声明(附件3)、知识产权等相关资质和能力证明材料、2022 年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 复印件),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2022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 初审推荐
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登录鞍山科 技服务网管理员页面 (/admin/) 进行 初审,并完成在线初审操作。初审结束后需正式行文推荐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 复审
市科技局会同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对初审通过的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复审和现场考察。
六、 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 日,各主管部门网上初审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 日。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 合我市产业支持重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行业优势企业,具有 技术人才优势和较好发展前景的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均可申报组建。
二、 申报条件
(一)中心的主体单位为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收支稳定、能够保障中心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 明专利或专有技术(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 建立起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具有一批稳定、专业开展技术研发及服务的专业研究人员和团队。
(三)研发场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元。
(四)拥有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及专职的技术研发与管理人员队伍。
三、 申报程序
结合省、市营商局一网通办工作精神及我市工作实际,今年的申报需要企业在鞍山政务服务网(http://spj.anshan.gov.cn/) 和鞍山科技服务网
() 上同时填报。
(一)鞍山政务服务网
企业在鞍山政务服务网上(http://spj.anshan.gov.cn/) 完成注册:进入网站首页---注册---法人用户--企业认证-- 完成注册。已在该网站上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次注册。已经注 册过的企业,登录鞍山政务服务网,可搜索“县(市、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业务,点击进入后,选择“申报”,下载鞍山市专业技术创新技术中心申报书》 ( 附 件 1 ) , 填 报 完上传即可。
(二)鞍山科技服务网
企业在鞍山科技服务网上完成注册和单位信息审核(注册 完联系13941245331,进行单位信息审核),已在该网站上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次注册。已经注册过的企业,登录鞍山科技服务网 (), 选择“市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点击在线填报申报书,同时上传申报单位真实 性声明(附件3)、知识产权等相关资质和能力证明材料、2022 年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 复印件),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2022年度的企业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 初审推荐
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登录鞍山科 技服务网管理员页面 (/admin/) 进行 初审,并完成在线初审操作。初审结束后需正式行文推荐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 复审
市科技局会同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对初审通过的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复审和现场考察。
六、 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 日,各主管部门网上初审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 日。
联系人:鞍山市技术创新与研发服务中心
聂广明 5681260 13941230479
秦玉春 5218915 13050019409
鞍山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科 5225702
附件:
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31 日